关于进一步落实健康产品市场运营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各安惠经销商合作伙伴:
为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安惠品牌形象,确保高质量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健康产品市场运营规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经销商开设店铺的必须证照齐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必须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和保健食品销售两项内容;
2.从事食品销售的人员应依法取得《健康合格证》(按当地监管部门规定执行);
3.健全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规范,公示并严格执行;
4.严禁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包括利用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形式;
5.保健食品应集中放置在店内设置的“保健食品专柜”中进行展示或销售。销售保健食品时应严格按照瓶签标示的保健功能介绍,并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6.严禁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混放销售,严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
健康有序的市场运营环境需要全体经销商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敬请全体合作伙伴按照本通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完善提升。公司将组织相关督导检查,并纳入常态化管理。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严格按照《经销商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