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灵芝、铁皮石斛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
发布时间:2022-02-25
2月1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山东省对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试点期间,试点企业可以铁皮石斛、灵芝为原料生产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等四类食品。
据悉,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的积极争取下,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山东省对灵芝、铁皮石斛开展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根据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论证将灵芝、铁皮石斛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本次管理试点,不但可以扩大山东省灵芝、铁皮石斛在普通食品的用途,提高灵芝、铁皮石斛的产品附加值,还能促进灵芝、铁皮石斛大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试点食品安全,山东省对拟参与试点的企业提出严格要求:取得相应食品品种生产许可;具有灵芝、铁皮石斛种植基地,或者从种植基地采购,确保原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具备较强地自主检测能力;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此外,试点企业还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灵芝、铁皮石斛进货查验,强化生产过程控制,规范食品标签。本次试点期限1年,将于2023年2月7日结束。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