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 | 灵芝已在12个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这9种物质包括: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目前这9种物质已在20个省、市、自治区试点经营生产,统计如下:
党参等9种药食同源各地区试点统计
(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试点方案,包括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试点生产经营需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进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试点情况,研究适时将相关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
目前灵芝已在贵州、云南、广西、重庆、福建、江苏、江西、广东、四川、浙江、黑龙江、湖北等12个省开展试点生产。
需要注意的是:
试点生产的药食同源物质都必须要按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进行的物理加工,不包括化学提取其成份物质。
比如西洋参,试点期间,试点企业应当按照传统方式和食用习惯,对西洋参进行生产加工。传统方式通常指仅对西洋参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可制成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蜂产品等五类食品。对以非传统方式生产西洋参提取物等产品的企业,或者以西洋参提取物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或者用超临界萃取、微胶囊技术等现代食品加工技术生产的,不纳入试点范围。
这9种试点的药食同源物质,都是根据各省市当地特色进行申报试点的,试点工作的开展,推动转入普通食品的生产销售,也必将食药物质种植、开发利用、拉动内需、助力脱贫攻坚和满足人民群众的营养健康需求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信息来源:各省市及国家卫健委官网